问题 | 两年前买的电动车还能上牌吗 |
释义 | 可以上牌。 1.车主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 2.车主可以拿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财产证明书前来办理。 3.可以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财产证明书原件,如果,是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来办理,那么别忘了,一定要带上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还可以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在遗失声明见报后,将该声明剪下来(含报社名称和日期),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一起粘贴在A4纸张上即可。 一、增值税发票遗失该如何处理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房产证丢了可以卖房子吗? 1、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从而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完成。 2、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可以卖,需要先补办房产证,房屋权利人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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