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西安市户口迁入规定概述 |
释义 | 西安市户口迁入政策针对35周岁以下,在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社保满5年以上、有合法住所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法律分析 西安市户口迁入政策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受理条件 (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包含国企、私企、外企和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驻军单位)和其他组织(社会团体和非赢利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这款政策是针对那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制定的,对此类落户人员合同期限应该理解为合同期限同步于在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满5年。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不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九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可以是本人及配偶。 (五)在35周岁之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六)随迁人员。 无工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结语 西安市户口迁入政策允许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迁入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条件包括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合同期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在35周岁之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无工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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