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如下:(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4)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