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持股份协议需要以下方面: 1、需要了解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存在主体资格限制,如部分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的,代理人和代理人通过签订股权代理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2、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理人的股权所有权。在实践中,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受让人,如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股权,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理人的股权。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代理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理人的股权,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如提前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可以考虑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