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仲裁程序 |
释义 | 1、当事人提出工伤申请; 2、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 3、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 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一、提前预支工伤费用的计算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造成伤害的,构成工伤。如果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即可。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认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伤残鉴定是伤情稳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相关申请材料按当地要求为准。具体赔偿事宜,和你的伤残等级、治疗具体情况、当地社保政策和报销标准等均有关系。 二、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不服结论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渠道: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车祸在上班途中造成伤害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受伤,单位需立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之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确定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非工伤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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