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照顾不仅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性适当的分数,还可以在财产类型上给女性分配生活特殊需要的财产,如住房; 3、生活有利,生活方便,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这是对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