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终止走私犯罪所得追缴是一种特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需要符合以下情况: 一、犯罪未遂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走私犯罪未遂或者走私行为不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不能再追缴所得了。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那么不能再对其所得进行追缴。 三、认罪认罚、判决缓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缓刑条件,则可以申请终止追缴所得。 四、已经处罚完毕。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处刑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那么不能再对其所得进行追缴。 五、追缴效果不明显。如果追缴所得的效果不明显或者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可以申请终止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七条、第五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