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刑事再审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一、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如何申诉医疗事故中自己的责任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申诉程序如下: (一)申诉的时效 1、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二)对生效判决,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5、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6、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当事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服鉴定结论,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理由,尽量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如对行政意见不服,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解决,或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诉范围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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