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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诉方式有哪些?——刑事案件
释义
    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上诉主体的修改,包括自诉人、当事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上诉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提出上诉时,需要提交答辩状,但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法律分析
    以下是对刑事案件上诉主体的修改: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上诉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一、刑事案件一审判刑严重怎么办
    刑事案件一审判刑过重的,被告人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上诉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上诉时是否需要提交答辩状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刑事上诉状发给同案被告人可以吗
    刑事案件上诉状交给一审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会送达被上诉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结语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需要提交上诉状,且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提出上诉,但同样需要提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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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