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诉法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立案。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 4、审判阶段。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5、执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