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个人余额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1、可以全部继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全部继承。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申领失业保险金前提,是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为了使这一规定更具可操作性,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可继承。 3、此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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