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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释义
    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一、分公司能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三、分公司具有作为保证人的资格吗
    分公司不具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担任担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不得为保证人的。但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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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