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能见面(更正一下:被批准逮捕后的当事人属于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只有法院判决其有罪后才是罪犯),在法律上没有在案件侦查期间允许犯罪嫌疑人会见亲属的规定; 2、在侦查审判期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与其见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一、羁押期间只能律师探望吗 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由上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前,为防止串供,不能会见亲属,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身份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的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