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拘禁主犯的判刑规定如下: 1、非法拘禁主犯在判刑的时候按团伙所犯的所有罪行进行判刑,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 2、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4、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表现如下: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