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赔偿计算的时间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应在工伤确认之日起60日内,向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近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并且需要在30日内制定并向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近亲属支付赔偿方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患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给予必要的医疗救治,并赔偿因工致残、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 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经工伤认定机构认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应当根据职工工资以及工伤认定的轻重程度和赔偿项目等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制定《工伤保险赔偿方案》并报送参保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参保单位责令赔偿被保险人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抚恤金的,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支付相应的赔偿款。对于伤残津贴等长期赔偿项目,可以从第一次支付赔偿日起分期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