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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注销了,工伤如何索赔
释义
    #工伤认定#
    我们百纳律师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当事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工伤(亡),但是企业并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在事故发生后,因赔付的数额较大,企业没有支付能力,为逃避责任,选择立即注销工商登记。
    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很多劳动者面临工伤认定难和执行难问题。认定工伤的前提是用工主体合法,而企业注销以后,有的劳动保障部门认为主体不存在,不能接受工伤认定。有的人说,明明老板在注销了原企业以后随即重新注册了新的企业,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吃哑巴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提交材料中均以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就导致很多人认为维权无望,这其实是存在一个误区的。事实上,劳动关系与工伤认定并不冲突,发生工伤(亡)时原企业的主体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认为企业在注销时并没有对资产进行清算,那么可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合伙人等主张权利。如果不予认定工伤,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再或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附注: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一般来说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行为,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如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报酬、福利待遇等;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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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