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房产证等合法证件; 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内容包括房屋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等,一式三份; 3、向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 4、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5、按规定缴纳税费; 6、办理过户手续,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