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离婚调解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法院调解离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调解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调解程序: 1、诉前调解,当你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申请时,法院不会立即立案,而是收下你的全部起诉材料,并且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人取得联系,确认被告人的地址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2、庭前调解,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双方在法院支持调解后,由法院按照双方的调解意见,出具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法院调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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