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没有孩子的怎么办 |
释义 | (一)写明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二)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三)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如房产归哪方所有,如何给另一方现金补偿,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怎么办等等内容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清楚。 (四)写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具体还债细节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清楚,避免离婚后因还债问题再起纠纷。 最后双方签名按手印,协商签名日期。 一、三岁以下的孩子离婚归谁抚养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二、没离婚孩子可以改名吗 可以,但是非常麻烦,孩子如果满18岁,改个名字估计要很多钱。 如果没满18岁,带上户口本,去派出所申请,然后花钱找关系,在公安局户籍科修改,上报省公安厅人口数据库后就OK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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