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 是社会 保险法 规定了参加者可以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 生育 津贴是需要自己去申请的,不是国家直接发放给个人,我们申请,然后国家审批,这样才会发放生育津贴,在 清远 生育津贴申领 办事指南 是怎么样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清远市 清城区 鹿鸣路2号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1-6号窗 二、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 生育保险 相关待遇的参保职工 四、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 身份证 件或 社保卡 3、病历资料 4、发票和清单 五、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 广东 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 医疗事故 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 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 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或者 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生育津贴是有条件的,生育保险是同其他的社会保险险种一起缴纳的,满足领取条件,这样才能够使用生育保险来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和领取国家发放的生育津贴。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