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是审理离婚的必要程序吗 |
释义 | 调解是审理离婚的必要程序。因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妥善谨慎地处理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调解协议,这不仅有效地防止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而且减少了法院的执行,调解时,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区分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说服教育,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让步,促进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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