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离家一方的债务怎么还 |
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时的债务,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用个人的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一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有:(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虚构的债务,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5)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6)夫妻有婚内财产约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自己的财产清偿。 二、夫妻离婚个人的债务有哪些 夫妻离婚个人的债务如下: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只要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就是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一般也是认为是个人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躲债假离婚后可以不还吗? 男子躲债假离婚不可以不还。 若夫妻一方为躲债假离婚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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