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公证有效吗
释义
    1、父母健在,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问题。
    2、继承权的放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原则上由继承人本人放弃;
    (3)放弃继承权不得附加条件;
    (4)不得部分放弃;
    (5)放弃继承是要式行为,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放弃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怎么写?
    写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放弃遗产承诺书的标题;2、声明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3、声明人跟被继承人的关系;4、拥有继承权的遗产;5、全部继承人情况;6、自愿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7、落款由声明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3: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