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权具有诉讼时效吗 |
释义 | 没有。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一、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二、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的诉讼时效为: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因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是应当适用除斥期间。 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撤销权,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权利人不得依据单方通知而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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