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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