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民间纠纷调解无果的应对策略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诉讼中的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反悔时,人民法院应及时做出判决;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明确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 到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程序和规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拓展延伸 乡村民间纠纷调解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乡村民间纠纷调解是一项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在乡村地区,由于人口密集、资源有限以及社会关系复杂等因素,纠纷频繁发生。然而,调解这些纠纷并非易事。调解人员需要面对各种困难,如缺乏调解经验、当事人情绪激动、利益冲突等。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一些应对策略可以采取。首先,调解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其次,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和程序,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此外,注重当事人的参与和沟通,倾听各方诉求,寻求共同利益,以达成和解。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乡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意识,以减少纠纷的发生。综上所述,乡村民间纠纷调解的挑战可以通过培训调解人员、建立有效机制、注重当事人参与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应对策略来应对。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乡村民间纠纷调解是一项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通过培训调解人员、建立有效机制、注重当事人参与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应对策略,这些挑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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