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会考虑过世的人吗?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会考虑过世的人吗? 这要看过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般是应将征地公告之日作为确定拆迁安置对象的时间节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属于拥有房屋的人,而对于老人突然离世,只要是在发出公告之后离开的,那么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对于过世老人的补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只要有权利获得补偿,那么拆迁方就应该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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