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可抵扣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其进项税。 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 债务 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 法规 定严格审核。 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小规模纳税人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