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判几年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节恶劣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离婚后,父母应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子女有权提出合理要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其行为造成损害时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判几年 民法典中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父母对子女有哪些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结语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特别是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同时,另一方也有义务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他们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父母对子女还有管教和保护的义务,以确保子女的安全和利益。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他们的权利和责任,应该被认真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