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共同财产需视实际情况;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算共同财产,首付为个人财产;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赠与,该房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是否算共同财产,视实际情况而定。 2、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该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该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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