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下达的财产保全,对方不协助,不配合,不执行,都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