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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重新申请机动
释义
    

法律主观: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汽车变更登记,应当分别登记下列内容:(1)变更后的车身颜色;(2)变更后的发动机号码;-3机动车更换车身、车架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4)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5)更换整车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编号、出厂日期、注册登记日期;(6)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7)变更后的使用性质;(8)需要办理机动车档案转出的,还登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9)变更登记的日期。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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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