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又不担责的5种情况 |
释义 |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二、担保人免除责任的情况包括什么 担保人免除责包括: (一)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三、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应该如何约定 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可以是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订立单独的书面协议进行约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