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抵押权是指抵押人将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债务担保,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抵押权人可依法以房屋折价充抵债务或变卖、拍卖抵押房屋。抵押时需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不转移所有权。若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则抵押人丧失该房产所有权,债权人成为新的所有人。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将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在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时,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或变卖、拍卖抵押房屋来优先获得偿还债务的权利。在抵押房屋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属担保物权,不会转移所有权。但是,如果作为债务人的房地产抵押人未能在到期时偿还债务,则债务人将失去该房产所有权,而抵押权人将成为该房产的新所有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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