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所需手续如下:当事人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材料,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某人或某些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继承法律关系中,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为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为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