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的期限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会有所不同。对于普通债权,债权人应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3年内行使权利;对于票据债权,债权人应在票据到期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债务人死亡、破产或者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提出请求的期限会有所延长。 法律依据: 1.普通债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0条 债权人应当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3年内行使权利,过了期限的,不能主张权利。 2.票据债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78条 持票人自票据到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权利的,自动放弃权利。 3.债务人死亡、破产或失踪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6条 债务人死亡、破产或者失踪而不能确定时,债权人请求权利的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应情形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