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一、出售商品概不负责对吗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商家有欺诈行为该如何赔偿消费者 欺诈销售赔偿标准为,五百元以上三倍赔偿,五百元以下按五百元赔偿。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对于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如果存在欺诈销售的行为,虽不构成诈骗罪,但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出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赔偿。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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