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现非法持有公章应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