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联卡(委托办理需持双方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银行卡),到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填写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申请表。2、市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本人申请提出审核意见。3、符合银行代扣的人员,由参保人员持申请表到指定的代扣银行,签订代扣协议。4、代扣以年缴方式代扣费用,银行将用短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需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将钱存在银行卡上。在银行代扣成功后,可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个体征缴窗口打印代扣发票。5、若需变更缴费险种、档次、扣款账户或终止缴费等信息,参保人可持身份证件和原协议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重新填报缴费申报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