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 |
释义 |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调解首先,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方式有三种,一种可以选择,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调解。调解方法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应对患者的病情和诊断治疗进行专业说明,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消除误解,化解矛盾。 二、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协议,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三、第三方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可以对医疗纠纷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中等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调解不成功,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办理法律诉讼程序。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委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有举证责任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司法鉴定时,当事人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以下决定:1。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立即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立即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据》,并在收到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委托函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法律诉讼司法鉴定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在法庭上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证据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原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不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者两审终审后,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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