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再婚者的户口本如何填写? |
释义 | 结婚或离婚后,个人户口本不会自动更新婚姻状态,需持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情况填写“有配偶”、“丧偶”、“离婚”或“有配偶”,未婚者不填。 法律分析 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除非个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变更登记时才会显示。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拓展延伸 离异后再婚者的户口变更手续及填写要点 离异后再婚者需要进行户口变更手续,以更新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信息。首先,准备好以下材料:离婚证书、再婚登记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手续。填写户口本时,应注意以下要点:1.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填写“离异后再婚者”;2.在配偶一栏中,填写现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如果有子女,填写子女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办理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离婚证、再婚登记证明等。办理完成后,及时领取新的户口本。务必按照规定填写户口本,以确保信息准确、合法。 结语 在办理离婚或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需要个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变更登记。填写户口本时,根据个人情况,已结婚的填写有配偶,结婚后离婚的填写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写有配偶。离异后再婚者应进行户口变更手续,填写户口本时需注意填写离异后再婚者、现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子女的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完成后,及时领取新的户口本,确保信息准确、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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