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本人办理离婚诉讼撤诉手续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撤诉可由代理人办理,不出庭或未缴费也可视为撤诉。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办理,提交相关证明和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并注销结婚证,不符合条件者说明理由。虚假离婚登记可撤销并处罚款。对不满复议决定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撤诉要亲自去办理么 1、离婚诉讼撤诉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可以由原告申请撤诉;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去申请撤诉;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离婚诉讼撤诉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可以由原告申请撤诉或代理人代办。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查、登记和撤销。申请时需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将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离婚意愿真实,并核实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申请人弄虚作假,机关将撤销登记并处罚款。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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