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撤诉还需要本人去么? |
释义 |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一、原告可以不用出席吗 原告可以不用出席。原告不出庭按自动撤诉处理。但可以委托特殊代理人出庭。有特殊代理人出庭的可视为当事人亲自出庭。代理人的两种,一种是一般代理,没有决定权;另一种是特殊代理,有决定权。特殊代理都是委托给可以信赖的近亲属。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参加诉讼。有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也可以不亲自到庭参加庭审,由代理人出庭即可。 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如何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可以是当事人主观撤销诉讼请求,也可以是法院被动按撤诉对诉讼进行处理。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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