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大病患者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的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2、门诊报销的,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