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查院批捕都得判实刑吗 |
释义 | 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批捕的条件是: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一、批捕后流程是什么样的?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只能说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的,说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不是绝对的,而且有一点是如果检察院已经正式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可是随后又认定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批捕在刑事案件中是很重要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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