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判长是审理时的职务,临时的,没有级别。在合议庭中,一般是职务最高的人任审判长,如院长参加审判,院长任审判长,院长没参加,副院长参加,副院长就是审判长。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需要几个人临时组成一个合议庭,这几个人负责审理一个案子,其中职务最高的任审判长,这是一个临时职务,审理完一个案子,合议庭解散,审判长也就免职,下一个案子,再组织合议庭,再任命审判长。 一、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由谁决定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二、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法院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开庭程序如下:1、宣布开庭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法庭辩论阶段;4、法庭调解阶段;5、评议、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