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应该先接触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发生了争议,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而发生争议,须首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种诉讼类型称为确认之诉,为确认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解除或者终止。同时,如确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支付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也可申请仲裁,裁决后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这时的诉讼类型为给付之诉。 发生了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 劳动争议律师费一般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承担费用。若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的法院援助律师的,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若是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需承担责任吗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无关或者在劳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派遣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用工单位可以进行抗辩。 发生劳动争议后单位应如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单位应积极与劳动者协商沟通解决劳动争议,协商沟通不一致的可以提起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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