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被刑拘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能由单位出具谅解书么? |
释义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侵犯的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单位根本就没有谅解的权利。刑事和解制度不适用于贪污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