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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买的商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释义
    夫妻共同经营商铺、收益归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以下方式分割:1.一方愿经营,另一方不愿,可评估商铺价格后给予补偿;2.双方要经营,可竞价获得,条件相当则组织竞价,获得者需给予补偿;3.双方不愿经营,可申请转让或拍卖,所得价款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使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商铺并从中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具体分割:1、如果一方愿意经营而另一方不愿意,双方应协商商铺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功,则相关评估机构应对商铺进行评估,然后给予未获得经营权的一方合理的经济补偿。2、如果双方都想经营商铺,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做出判决。如果双方条件相当,则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价格最高者获得经营权。获得经营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3、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商铺,他们应共同协商申请转让或拍卖,所得的价款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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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