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说明需要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合同变更说明需要有哪些内容 1、合同变更说明需要的内容有:需要明确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需要说明补充的内容,最后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合同,无合同关系就无从变更。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视为无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可能。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变更、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期限、地点、计价方式等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领域的设计变更即为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方式有要求,则应遵守这种要求。例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该批准程序即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变更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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